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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我在學術單位撰稿、當編輯時都曾經遇過抄襲 / 瓢竊的case,最近有地方選舉候選人學術論文抄襲被抓包因而退選,除了有政治力介入,淺談一下,大家隨興看看:

1.抄襲跟瓢竊有點不同,你問我好不好抓?我會說,你用論文比對系統其實沒有比人力比對來的有效,學者吹毛求疵的功力是很強的。我抓到過幾次(其實蠻多次)抄襲,是將兩篇論文相同 / 相似 的部份,用螢光筆標出來,旁邊寫字數統計,最後計算全文字數比例,沒有引註出處就算是抄襲,拼拼湊湊弄出一篇論文來投稿,原創比例過低,缺乏學術價值,當然難登大雅之堂,退了沒什麼好說。而學位論文除了內文、圖表、註腳等處是否有確實寫明出處,有無抄襲他者,也會看架構的相似性,這部份指導教授「有義務」將其糾舉出來,在學生「發表以前」就責令其改正,若學生堅持不改就有學術倫理的問題,指導教授可以拒絕其申請口考,甚至拒絕繼續指導。若學生透過有抄襲的論文取得學位,經檢舉並查證屬實後,校方收回學位是很合理的處理程序,而指導教授也必須要承擔學術倫理上的責任,日本某大學曾有指導教授因學生抄襲被舉發而自斨的憾事,可見該教授對學術人格、名譽看得有多重,但這邊也要說,指導教授自斨大可不必,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認錯道歉負責的方法有很多,自斨真的不是唯一,也非好的示範,尊重並愛惜生命才是好的榜樣,妥當的方法可能是公開承認錯誤,辭去相關職務(例如指導或教學),短期內不再接相關工作,甚至數年內不投發論文,以示負責,這都可以,相信學界同儕也願意接受這樣的負責方式。

2.就專業學術期刊的角度而言,就算是有註腳註明出處,引用比例過多也是不當,基本上都是退,自我抄襲也算在內。以前有些老學者很厲害,自己的一套理論可以重複講 / 寫20年,每篇文章都要寫五千一萬字同樣的東西,出好幾本書內容都大同小異,千篇一律,老一輩這種情況大家看到就笑笑,他們那個年代對學術倫理要求還不嚴謹,你質疑人家他還倚老賣老跟你說為什麼他不能寫自己最精華的理論,但到了這個世代,從高中、大學就落實學術倫理教育,對學術品質的要求也更高,自然不會允許抄襲情事,或過多比例的引用。就這點而言,個人就覺得有些youtuber不大厚道,拿別人的書來念,或是使用別人的研究不註明出處,美其名是幫人或幫書宣傳,但嚴格說來這也是一種抄襲,講錯了責任如何歸屬?

3.一個教授最多能同時指導多少人?其實歐美大學系所多半都有規定指導人數上限,保障教學品質。對岸這方面的規定我不清楚,但有一些大師一次指導多人,我聽過其實是由手下的博士指導碩士,要說是門生前輩指導後輩,師兄師姊指導師弟師妹,也無可厚非。臺灣的話,一個指導教授,個人認為一年頂多指導三個碩士,博士則是長期的,同期不可能同時指導超過兩三人,我的指導教授在這方面的原則就很明確,與我同屆的六人,只簽了我跟另一位同學,我們這屆之前多半是一年一人,帶博士後也頂多一次(一年)一人,不是因為沒人找他指導,當時前後兩、三屆有五六位同學,都想找我的指導教授指導論文,他都會給建議,但不一定會簽,看情況推薦領域比他更適合的教授指導。就師生比來看,一個指導「過多」博碩士生的教授,還要教學、研究、服務、行政,真的很難兼顧指導品質,這個問題值得重視,過去聽過學弟妹抱怨指導教授簽了以後都不理人,或是幾個月才見一次面,教授都沒看他寫的內容,或是都在閒話家常聊八卦,沒有具體討論之類的意見,這當然不好。

4.也有學者質疑,學位論文發表先後順序不能代表後者必然抄襲前者,這就要從論文發展過程來看,舉證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論文的各版本、與教授討論過程及時序表列說明,像是E-mail信件往來紀錄,又或是你有好幾個撰寫的草稿版本,像我的博論各章節都有將近10個以上的版本,因為寫作年代的跨度很大,在使用字句、引用資料的方式上都有很大的差異,最先寫完的跟最後寫完的章節甚至感覺是兩種不同的研究模式,這些都能證明是自己獨立研究、撰寫的。若是無法舉證,像是說信件或底稿已無存檔,當然就有疑慮了。

5.學歷氾濫跟文憑主義有脫不了的關係,文憑不能完全代表「學力」,除了社會風氣、民眾的普遍觀感,對學歷的過份重視與吹捧,也牽涉到當年廣設大學政策到今日少子化的情況,成因、動機與發展說起來是很複雜的議題,與過去政府政策高度相關,從結果來看是一目了然,就是今日的學歷貶值,博碩士滿街跑,一堆企圖透過學歷鍍金來謀取名利,簡而言之名不符實,學術訓練不夠扎實,更令人無奈的是學術訓練不夠扎實的博碩士還能五十步笑百步....這就是劣幣逐良幣的現況。今日我們很難再透過學歷去了解一個人究竟有沒有與其相應的學術水平。前陣子跟一位前輩老教授聊天,談到某大學資格考博士生程度很差,亂寫、超譯,聘任教授只看會不會英語教學,教出的學生......是哪所大學呢?就是這次出事的那所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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