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節剛過,元旦在即,先預祝各位朋友新年新希望,平安大吉,諸事順心。
1.最近在準備申請補助專書寫作的計劃,雖然過去曾長時間擔任國科會計劃助理,但隔了這麼久好像也不知道該怎麼寫案子、編列多少預算作出版補助,何況都還沒寫,頁數不明是要怎麼算費用XD 有點尷尬。當然經過上次召集人說明,知道補助的競爭性質,若競爭者太多預算有限又或企劃不夠好,都會被打槍,不過不投好像也不行,國科會帳號上次開都不記得是多久以前了,狀態大概還停留在博士生,等弄好後再看怎樣吧。
2.出乎意料的是原來真的有排要錄影歐,底稿交出去一個多月沒有下文,剛開始還鬆了一口氣想說~歐耶~看來沒下文應該就不會找我去錄影,沒想到上週助教打來問我排時間何時方便...Orz 總之下週要去錄,要不是看老師面子上有人情壓力在,我是沒那麼想錄這種會露臉的影,看我的肥臉學生搞不好秒關XD~
3.今天到校實在不是很開心,因為是來給「上週沒到課」的同學一個機會填寫期末學習心得單,不過遲交扣分在所難免。有位本學期從頭到尾只點名到兩次的女同學,在第二堂的最後一刻出現,跟我說其實他每次上課都有來,只是因為都是第二節到課,遲到所以沒來補點,那其他同學下課補點的時候你到底在幹麻?口頭敘述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有來阿,照這種出缺席基本上這張心得單也不用寫了,我直接請她走人,其它同學寫完我離開教室後還跑來問我會不會開暑修、寒修,當然不會,你問系上助教也跟你說只能明年來修我的人哲上,至於你大四會延畢我也感到很遺憾,像今年每堂課都有延畢的同學來修,明年若你的身份是大五來選我的課我也沒差,不修我的課也沒關係的,慢走不送。
4.昨天看到一位政大年輕有為的教授,原因不明因病住院,不幸逝世,看到新聞很驚訝,因為事情太突然,這位教授是留學海外名校歸國服務,國科會計畫拿三年案子,四十出頭就聘進政大專任,可以說學術前景一片光明,但意外就是來的這麼猝不及防,唉,只能說人生無常,學界痛失英才。
以學術資歷而言,我遠遠比不上這位教授這麼優秀,只是在選擇人生中各面向的平衡上,把靈修、健康、家庭作為核心,在教學、研究的工作間取得平衡點,現在沒有行政工作,頂多支援額外的教學任務,而明年2024開始教學的規劃也會減少,要逐漸把心力放到研究面上,累積點學術的點數(發表or計畫),或許過幾年能對爭取專案、專任的職位機會有幫助,但看高教產業未來發展也是不敢太奢求。我想開心寫自己想寫的東西、做自己想做的研究,教學為輔,剩下的時間放在靈修、練功,維繫幸福的家庭關係上,這些都是人生中的重要課題,面對死亡時,所謂的學術成就大致上是沒什麼用處的,除非你對去向有把握啦,說上去就能上去,不然學術成就再高,無非「波波度一生」。
5.另外一件社會憾事是昨天的校園喋血事件,學生帶彈簧刀上學,因細故致使女同學煽動教唆這位攜帶兇器的學長刺傷其它學生,受害者可能終生植物人或腦力受損。什麼是現實世界?這才是第一線教學現場的真實狀況,這位帶刀上學的學生有沒有犯罪前科?有,出來後算是屢教不改?對,是不是需要輔導的青年?是,那請問整個少年觀護系統是如何評估可以讓這位不適合重新進入校園生活的學生又回到校園,繼而殺傷其它無辜同學?事實就是校園中青少年暴力事件狀況非常嚴重,但教育體系充耳不聞,遇事以個案論處,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沒嚴重的情況發生、被報出來就輕忽青少年的道德教育,輕忽家庭教育的不良影響,錯過一次又一次真正有效的矯正機會。以為讀幾篇文言文會對這樣的孩子有什麼幫助嗎?當然不會有任何幫助,他將來還會回到社會,所謂的安全網不過是一張假想的騙人布,直到下一個被害人再度被同一個加害者殺害,當兇手已成年才能透過法律制裁。體系該不該檢討?應該,做不做的到?還得看被害對象是誰。
國家在基礎教育 / 義務教育有很多問題尚待解決,是多面向的,但還是得先針對某些社會風氣做出具強效的裁罰手段才能先一步遏止,同時要導正公民應有的守法精神與道德思維,這話說的很漂亮,做起來會很難,國家要規劃蓋一所新的監獄,沒人想蓋在自己家旁邊,只好降低刑期,降低假釋門檻,缺乏嚇阻力,法律淪為懂得利用法律者的保護傘。
不乏有人出於對犯罪行為的憤怒主張以嚴刑峻法治理國家,在ISIS(伊斯蘭國)偷東西砍手,抽煙砍手指,搶劫砍手腳,且公開處刑,通姦則有石刑跟鞭刑,放到臺灣來當然不行,民主制度講究人權,且現代可以引用國外(民主國家)數據說明嚴刑峻法無助於降低犯罪率、改善治安。在專制的中國古代戰國時期有連坐法,一人犯罪,不但一家可能都有罪,鄰居沒告發包庇也可能有罪,這就將教養兒女的責任歸咎於身邊所有對他會產生影響的人,當一個未成年人做出犯罪行為,監護人(家長)疏於管教要一併受罰,後續則要對家長及未成年犯再教育,再犯則逐漸加重刑罰,加重到什麼程度,甚至剝奪親權,也是值得進一步思考的議題。
話說引進鞭刑的議題也曾被提出,甚至做過網路調查(投票)。法務部是認為不適合引進,現代文明國家還是以矯正為主,效果麻......有待商榷,我國反對死刑、肉刑的基本立場是確定的,可是配套應該要有加長刑期(度)、提高假釋門檻,增蓋足量的觀護收容場所(監獄),整個矯正系統應該以整體數據作為調控原則考量,將犯罪率與情節輕重作為考量要素一併考慮進去,不要再粉飾太平,假裝臺灣很和平,等到社會負面勢力成長到無法控制,甚至成為破壞社會秩序、顛覆國家政權的力量時,再來後悔已太遲,不要養虎為患,要居安思危,透過「合理的」法律制度保障「善良老百姓」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