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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有時候真覺得,有些事可以用錢擺平的,都很簡單,錢不夠事情當然難辦。

像是企劃案預算送出去估38萬,審回來通過、準擬執行,但預算總額刪成25萬,

實在是蠻冏的,不論是人事編制、薪資、計畫執行進度、設備等等,都要重編,

年期計畫又不能追加經費,原本38萬已經是低估了,這樣編制人員確實難做事。

計畫送審不過還沒事,麻煩的,就是這種通過還刪減預算,最後做不好要怪誰?

話說回來,很多世事都是這樣,所以其實也沒啥好怪的,趕快更改計畫內容,

然後送減量版的預算編制,執行,至於成果如何,這我真的就不能保證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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