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穿了,教育部這個遠距課程的受教權益查核,其實就是「反遠距課程」的一種規則,無論是同步或是非同步,只要不開遠距課程就不用被查核。
教育部是不信任任何形式的遠距課程的,除非你家大學背景雄厚,像是台大、政大這些在部中有人的國立大學,否則大概開個遠距課程都會被教育部盯上,用各種形式的受教權查核逼退想要做創新教育、遠距教學的大學。這其實也是教育部最顯著的政策性防堵,過了疫情後阻止大學各自發展遠距教學,因此制定了一系列規範,刁難大學教授的授課自由。這只要從一點就可以看的出來,就是要求要有字幕,遠距影片要製作字幕的意思就是,這個影片會重複使用,但是同步遠距教學你是要用錯謬百出的AI即時字幕,還是寧可不用字幕,舉例而言,聽障的弱勢學生有困難無法遠距上課,那現場聽課也一定有某種程度困難,那請問為什麼不要求實體授課、現場上課的大學教授,一樣要提供字幕呢?遠距授課的受教權評估標準,不就應該跟現場授課的標準一樣看齊嗎?為什麼遠距教學會被要求更多必須符合的項目呢?實體授課要不要也來做一樣的要求?這就違反大學(高等教育)講學的學術自由精神喔。
義務教育問題百出搞到缺乏師資,現在大專院校也即將步上後塵,台大教授都跳出來講是不是該廢除愚蠢的旋轉門條款,而一堆大學其實根本就是台大同學會,台大中文系你說對不對?
遠距影片放不放字幕是教師的個人選擇,但我一人獨自錄完影音檔,花時間花流量上傳到那個爛平台,還要設定後台,還要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測驗次數、考試次數、點閱次數、開放討論區,我教這些年,原則上有些課程備課時間都沒在那邊用電腦改後台設定來得久,你教育部要不就給我一小時2,580的加班費,要不就自己出錢去找助理做字幕,當我很閒,有空陪你玩這個?
我真正遇過現場來跟我說有困難的弱勢同學,是書寫困難,他可以閱讀,但根本無法寫字,於是我允許他所有作業、考試都另外拿一份去用打字的繳交答案。我每學期都會重新錄製影片內容,現在開課直接寫明本課程遠距影片將無字幕,有困難的同學請勿修課,免得你選了課後,看不到字幕,這樣是不是就直接顧慮到學生的受教權?
要這麼有空,先去想想怎麼保障教師遠距(同步、非同步)影音、講義等具有學術專業性及享有著作財產權的內容不外洩,學生抄走一堆拿去廣泛流傳,你教育部不去追究學生的法律責任嗎?將來字幕流出,影音檔外流,請問你教育部如何保障教師權益?做不到對吧?說穿了教育部目前為止只會開一張嘴說要保障學生受教權,從沒聽過要保障教師工作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