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很多地方已經發表過關於少子化的意見,網路上也有很多人有相關討論,其實問題的本質就是「生存」與「生育」的衝突。
「生存」與「生育」在現代社會是關乎經濟能力的問題,而當兩者產生衝突時,現代人會怎麼選擇呢?大自然中有很多生物若是判斷無法成功養育誕下的後代,會選擇直接咬死吃回去。身為有理性的人類,我們則會避免在經濟能力無法負擔的情況下進行生育,拜現代醫學科技所賜,意外有喜不但可以中止妊娠,還有各式各樣的避孕手段,諸如保險套、事前避孕、事後避孕等(這當然有道德議題在其中)。一個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現代社會面臨的「生存」若有困難,很自然會選擇避免去「生育」,而處理經濟能力、保障國民生活品質是政府的責任,政府若不能保障國民具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負擔生育及養育,就會被評價是個爛政府,沒有相應政策對應國民「生人大事」的困境就是在漠視人民「生命與生俱來的權益與尊嚴」,「生育權」是「人權」的一環,沒有受到保障,政府有責任。理想的狀態下國民應該既能快樂「生存」也能快樂「生育」、「養育」下一代,政府組織至少要保障人民經濟能力足夠,若是部份人能做到,而部份人做不到,就要看是否有資源分配不平等現象,也就是分配正義的問題,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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